(重要!!)超期研究生提交材料通知2016
发布时间:2016-05-27 阅读次数:
6月2日前未能提交送审的07级及以前委培博士生、09级及以前的非定向和自筹博士生、12级及以前未答辩的硕士生,务必在6月1日前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电子版和纸版)和支撑材料。情况说明模板请见附件,支撑材料包括学位论文、小论文或录用通知。
支撑材料请装在一个牛皮档案袋里,档案袋封面贴“情况说明”。 前一阵已经提交纸质材料的,请电话说明(51688426)是否需要补充或更新材料,同时提交补充(更新)材料和《情况说明表》。情况说明表(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纸版(导师和本人签字)请交至9教北103研究生服务中心。
根据2016年5月召开的院长例会的会议精神,学院将于6月初召开学位委员会,审议所有超期研究生提交的材料。6月2日前未能提交送审的超期博士的最终退学决议,由学位委员会讨论裁定。
注意:
1、 大论文部分完成的最好也提交纸版;
2、 情况说明表中,请列出所有发表或者录用的第一作者的小论文,以参考文献的方式列出,同时后边括号中添加:检索类型,检索号,论文分类(A1,A2,A3,A4,A5,EI会议,ISTP会议,其他期刊(如果是一类论文,请标注)),录用单位发表的请标注;
3、 所有支撑材料除了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外,还需要提交研究生院复核。所以前一阵已交材料的同学,除非特殊情况,请再亲自把材料领回核实后提交。
随附研究生院相关意见:
根据2016年3月30日退学专题会的意见,研究生院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六章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彻底清查已经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并按规定做出相关处理意见。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若干规定》中的要求针对超期未毕业博士研究生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如发表文章已经达到论文送审标准,且学位论文已经成型并进入送审环节,可酌情延长时间;2、如发表文章尚未达到论文送审标准,且未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应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3、如有特殊情况,要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具体处理意见。
附件1:超期研究生提交材料通知2016.docx
附件2:超期研究生情况说明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