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5 阅读次数:
各学院:
\n本通知已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也请学院提醒2016届毕业研究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因此次信息采集安排在工作日,排定采集时间有课的同学可以错开上课时间前去采集。
\n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的通知
\n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6年应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n1、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对象:
\n预计2016年毕业的所有在籍硕士生和博士生。已经于去年或更早参加过电子信息采集(照片)但未按时毕业研究生不必重新采集(如学生不确定是否已经采集照片,可登陆网址www.chsi.com.cn查询)。
\n2、指定电子信息采集单位:
\n由北京市教委指定的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
\n3、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
\n(1)集中采集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26日(周四)——2015年11月27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
\n(2)地点:第九教学楼(九教)中心报告厅。(提示:为避免因个人采集造成学历信息错误而影响毕业证书上网的问题,若无特殊原因,请广大同学尽量采取集中信息采集方式)
\n4、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2016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摄像)顺序)。
\n5、收费:20元/人。
\n6、信息核对:研究生可于信息采集1个月后上网核对个人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
\n7、要求:
\n(1)集中信息采集时,请按规定的时间段采集信息。
\n(2)请自觉排队,保持正常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填写的顺序号照相。
\n(3)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携带研究生证、一卡通和身份证便于核对。
\n(4)信息采集的照片将作为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请广大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听从摄影师的指导。
\n(5)务必正确认真填写本人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带来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n(6)集中信息采集当日有课的同学,请利用课余时间抽时间前去完成信息采集。
\n重要提示:
\n1、如未在集中时间采集信息,请尽快自行到“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进行信息采集,并将采集的整版纸质及电子版照片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逸夫楼东803室),以免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制作。
\n地址: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宣武门路口西南角四层)中国图片社,乘地铁在宣武门站下即可。
\n联系电话:63071026
\n2、教育部教学司〔2011〕6号文《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的最新要求,为确保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2011年开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将无法成功完成即时毕业电子注册、学位信息采集和提供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这一重大变化,认真严肃对待毕业电子摄像事宜。
\n以上事宜,请大家相互转告。
\n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n2015年11月5日
\n2016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摄像)顺序
\n电信学院
\n11月26日(周四)上午9:00——12:00
\n运输学院
\n经管学院
\n11月26日(周四)下午13:00——16:30
\n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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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1月27日(周五)上午9:00——12:00
\n电气学院
\n理学院
\n软件学院
\n土建学院
\n11月27日(周五)下午13:00——16:30
\n机电学院
\n语言学院
\n建艺学院
\n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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