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10-10 阅读次数: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 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和“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个研究生管理文件的通知”(校研发[2015]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彩票平台大全 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 评选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本年度评定范围为(以下均指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彩票平台大全 为准):
(一)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5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4级硕士研究生和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4级直博生和2014年9月入学硕士生以硕博联读方式(含本硕博生)进入2015级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2011级直博生、2012级博士研究生、2013级博士研究生、2014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
(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5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4级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
(三)2014年入学资返生基本奖助学金
1、2014年9月11日入学的资返生(非定向)基本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分两批发放: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月、10月已按照入学时基本奖助学金类别发放,自2015年11月开始按在校生评定结果发放,研究生院根据新评定的结果 对9月、10月已经发放的基本奖助学金采取“多退少补”;学术型研究生沿用入学时的奖助学金类别,2016年3月起按照此次评定的结果发放基本奖助学金。
2、2014年入学资返生中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国防生不参评,其在校基本奖助学金类别与第一学年相同。
3、2014年入学的2013级少数民族骨干生不参评,其在校基本奖助学金类别与第一学年相同。
第三条 评选比例
表1 博士奖学金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元/生年)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100%
14000
二年级及以后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000
一等学业
奖学金
16000
二等学业
奖学金
60%
12000
注:超出基本收费学制后,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减10000元。
表2 硕士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2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30%
8000
三等学业奖学金
30%
2000
注:1、两年半学术型硕士,三年级的学业奖学金标准减半。
2、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兼得”,故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名额计算公式为:在校生人数*40%-X。(注:X代表14级获得国家奖学金人数)
第四条 评选条件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 博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科研能力显著,以第一作者在以下会议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本领域顶级国际学术会议[1] 或本领域顶级英文刊物(An4及以上);
2、中文期刊(An5及以上)。
(五) 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研究生课程加权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六)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1、获得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道德十佳、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彩票平台大全 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
6、积极参加学院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为学院争得省部级级以上荣誉的研究生。
(八)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须按规定程序参加学院评审:
1、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署名获奖人;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产生重大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榜样性人物。
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五条 评选办法
(一)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说明: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以附件1加分项为主要参考,由评审委员会综合就其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学术道德等进行综合评定。
2、2014级参评范围内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交材料参评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学业奖学金(二者之和占40%,不兼得),剩余参选范围内的博士研究生顺序直接评定为二等学业奖学金。
(二)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说明: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办法
硕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计分分为以下三部分,计分不是最终评定成绩,为评审委员会重要评审参考项:
① 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
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
③ 学术论文和专利计分方法参考附件1。
2、二年级学术型研究生参评学业奖学金重点考察学业成绩,研究生单科课程成绩依据标准分规则计算,学科核心课程(附件8)成绩按1.1倍加权计分。
①学业成绩平均分计算方法:
每门课程标准分 :
Z =(原始分-平均分)/标准差
其中平均分和标准差均以该课程本学院学生分数列表为参考对象。
为方便比较,所得标准分转换为T分数:
T = 50 + 10Z
学业成绩平均分=
②研究生课程成绩列表小于5人的或课程成绩为优良中差、通过等成绩形式的,不纳入计算范围。
3、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重点考察开题成绩、导师中期考核成绩、学术论文发表情况(14级开始,其中14、15级评定金额按规定减半,从16级开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调整为三年,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回复全额。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4、二年级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参考学业成绩平均分和开题成绩。
总分数 = 学业成绩平均分 * 70% + 开题成绩 * 30%
5、其它说明:
①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50%。综合测评排名后10%的研究生只能参评三等学业奖学金。
②研究生课程成绩有挂科记录的研究生只能参评三等学业奖学金。
③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只能参评三等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 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杨晓晖 钟章队
成 员:刘吉强 董敬祝 赵 耀 于 剑 韩 臻
梁满贵 刘 峰 刘 杰 郭祎华 赵宏伟 董 瑞 刘静娴(研究生) 柳 倩(研究生)
第七条 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经导师同意,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申请人名单;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通信评议,实行差额评选;
4、学院进行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
5、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二)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的时间安排:
1、10.10 发布本办法;
2、10.11 -10.13 接受研究生申请,截止13日上午11:00;
3、10.13-10.15 申请人员材料公示,资格初审;
4、10.16-10.20 学院评定结果公示,接受申诉;
6、10.20 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7、10.23前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8、10.24-10.30 学校评定结果公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博士研究生不能参加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硕士研究生不能参加一、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未按规定时间缴费注册的研究生;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体活动;
(八)有课程不及格;
(九)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九条 工作要求
(一)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一年级除外),署名单位应为北京交通大学。
(二)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如第二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三)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3。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办法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5年09月28日
[1] 注:A类国际会议清单以附件7表格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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