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室关于2014级新生落户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8 阅读次数:
由于2014级新生的户口迁移证信息通过迎新网核查,所以在今年新生入学当天,户籍室不安排人去各学院报名点收取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收取,并在入学一周内以班级为单位收齐迁移证(迁移证右上角需用签字笔标明学院、学号、联系方式,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好)、户口迁移名单交到学院,统一将本学院的户口迁移证交到户籍室。
有个别学生须晚交迁移证的,由学生本人交到户籍室,落户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另须提醒学生不能将迁移证留在手里不交,过时则不能落户。
请研究生尤其注意:
(1)提醒本校读研,本科户籍就在学校集体户的同学,务必将借出的户籍卡归还,否则会影响研究生期间重新改落研究生的户口。
(2)提醒由辅导员(“2+2”)转为读研的学生,务必将户籍卡交还户籍室。
(3)提醒少数民族骨干的同学,如果迁移户口,请于当年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交户籍室。
开学一周内各班统计的材料是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和以上三类学生的名单,名单信息包括姓名,原本科学号,新学号,新学院,联系方式。
由于学生只有入学当年才能将户口迁到学校,往届学生都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所以请各位同学周知,以免日后造成麻烦。
附件为研究生户口迁移须知
附件: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
1.户口迁入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2)根据有关文件,按照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均不迁户口,北京、上海籍学生尽量不迁户口,其他地区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3)新生的户口迁入地址:北京交通大学。
2.“户口迁移证”图例说明:
1) “户口迁移证”上三个公章(含一个骑缝章、两个圆章),缺一不可。
2) 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必须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3) 请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家长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图例上的各项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将不予落户。出生地、籍贯的地址不得空白并且必须写至县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写完整并盖章。同时在此提醒新生、家长及各迁出地派出所,原则上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回原派出所或录取地省级招办改正。
5) 户口迁移证一般有效期为30天,但新生入学办理迁移不受此有效期影响。
6) 落户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1月30日,过期不予办理。
7)新生入学后,请将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学校户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