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超期研究生退学通知及超期警示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9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有关政策,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经研究,对2007级以及以前的所有在册博士研究生及2008级及以前的所有在册硕士研究生制作了超期警示书及退学通知书,请尽快发放到研究生本人手中。
退学通知书主要是针对2005级及以前在册的博士研究生、2008级及以前的在册硕士研究生,如有异议,要求研究生本人在2013年9月10日之前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将于2013年9月北京市学籍注册时予以注销。
在超期警示书中
针对2009级硕士研究生要求必须在2013年12月份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否则将予以退学处理;
针对2006级在册博士研究生、2010级在册硕士研究生,要求必须在2014年6月份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否则将予以退学处理;
针对2007级在册博士研究生,由于即将满6年,此次也每人发一份警示书,提醒抓紧时间完成论文。
所有的警示书都要求学生签字后将回执返回到学院,由学院最后汇总报研究生院,如果学生在一个月内经多方联系不上或拒交回执,学院可将名单及政策公示一周,以示送达。
附:超期未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
请名单上的同学7月19日前到研究生科领取警示书。并在2013年9月10日前将书面说明上交学院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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