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资格审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9 阅读次数:
毕业资格审核通知
请2013年夏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核自己的答辩资格: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选课系统核对个人资格信息;
2核对是否完成培养计划,如修满学分后,可把没有修过的课程,从系统上的培养计划中删除
3核对完成的计划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按模块核对)
课程性质
课程属性
学位课≥10
公共课
基础理论
专业基础课
非学位课≥18
专业技术选修课
工具性和人文类选修课
前沿讲座
实践环节
实习和工程训练
实践类课程
如有模块不符合时,请申请调整变更培养计划。(见附件)
请在5月15日前将变更培养计划交到研究生科。
研究生科 2013年5月9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