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苗族教育奖励基金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2-10-17 阅读次数:
(一)奖励对象及要求:全日制在校2012级苗族学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生),名额不限。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既热爱本民族、也热爱祖国、热爱各族人民
(二)奖金额度:硕士生1500元/人,博士生2500元/人
(三)提交材料:
1.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2012年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研究生证复印件;
3.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成绩单;
4.最后毕业学校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5.学生本人报告书(详细介绍自己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有何了解和认识,将来学业有成希望能为本民族为国家做点什么等);
6.学生户籍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民族事务局(民宗局或民委)证明材料;
7.学生和家长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
请将以上材料于10月29日10:00前报研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