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必须完成毕业电子照片采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1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11〕6号文《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的最新要求,为确保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2011年开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将无法成功完成即时毕业电子注册、学位信息采集和提供网上学历及学位查询。请各学院根据这一重大变化,认真审核即将答辩的各类毕业研究生(含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对于尚未进行毕业电子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敦促其务必在答辩前上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完成毕业电子照片采集并将采集到的照片尽快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逸夫楼东808室),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件中同时注明学号与姓名),以免影响毕业电子注册、学位信息采集和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
毕业电子摄像地址: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宣武门路口西南角)四层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联系电话:63076145)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