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0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对象:预计2011年毕业的所有在籍硕士生和博士生。已经于去年或更早摄像但未按时毕业,推迟至2011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必重新摄像。2、指定电子信息采集单位:由北京市教委指定的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3、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1)集中采集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22日(周五)——2010年10月23日(周六)(上午8:45—12:00,下午1:30—5:00),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2011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时间顺序,地点在第九教学楼(九教)中心报告厅。(提示:为避免因个人采集造成学历信息错误而影响毕业证书上网的问题,若无特殊原因,请广大同学尽量采取集中信息采集方式)
(2)其它时间采集地点:如未在集中时间采集信息,请尽快自行到“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进行信息采集,并将采集的照片整版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逸夫楼东808室),以免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制作。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宣武门路口西南角四层),乘地铁在宣武门站下即可。4、收费:15元/人。5、信息核对:研究生可于信息采集1个月后上网核对个人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6、要求:(1)集中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按规定的时间段采集信息。(2)请研究生自觉排队,保持正常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填写的顺序号照相。(3)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便于核对。(4)信息采集的照片将作为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请广大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听从摄影师的指导。(5)研究生务必正确认真填写本人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带来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以上事宜,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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