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校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管理文件的通知-附大致时间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7-07-02 阅读次数:
各系所、学位点、所有博导硕导、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研通〔2017〕42号)、《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规定》(研通〔2017〕43号)以及《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学术例会制度的规定》 (研通〔2017〕44号),已正式印发,依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就学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学院完成
二、 落实相关要求
1、 学术例会制度-学院将文件传达到每位导师,并监督实施。
2、 博士生培养过程监控
按照文件要求,规定自2016级博士生开始施行,其他年级参照执行。7月21日前学院应完成以下工作:
(1)2016级博士生的资格考核工作(学院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的学科,7月21日前完成)-袁中兰;
(2)2015级及以前未开题博士生的开题报告答辩工作(各学位点即日起到9月25日前完成)--赵宏伟;
(3)2014级及以前已开题的博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各学位点7月21日前完成)--赵宏伟;
(4)2013级未进行预答辩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答辩工作(各学位点7月21日前完成)--袁中兰;
(5)2012级及以前未进行预答辩博士生的学期汇报工作(各学位点7月21日前完成)--袁中兰。
3、 硕士生培养过程监控
按照文件要求,规定自2016级硕士生开始施行,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照执行。7月21日前学院应完成以下工作:
(1)2016级硕士生的开题答辩工作(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的学科)--(16级专硕6月底已完成,16级学硕17年11月底完成)--赵宏伟;
(2)2015级学术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17年11月底前完成)--赵宏伟。
三、相关说明
1、 相关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将于本周陆续发出
2、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环节由学院统一安排,各系所、学位点统一组织实施
3、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环节由学院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
4、请所有研究生认真比对个人培养环节完成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研究生服务中心
20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