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办理免听手续的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4-03-04 阅读次数:
同学们好!
转发教务处关于办理免听手续的通知,具体如下,特别提醒各位办理免听手续的同学,请务必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并通知办理免听手续课程的任课老师,请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进行免听的审批(2014年3月5日下午5:00前),以下是教务处的通知。
本学期免听办理将在明天(3月5日)17:00结束,已经有200多人次提交了免听申请,请学生尽快与老师联系,并请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进行免听的审批。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免听课程管理办法
为规范对本科生办理免听课程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经掌握了某门课程的内容,或因为选课冲突需要兼顾两门课程的学习时可以申请免听该课程或其中的一部分。
第二条 新修的课程,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经掌握了该课程的内容,可提出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面试考核通过后可办理免听手续,面试未通过的不能办理免听手续。
第三条 涉及重修人数较多的重要公共基础课学校视情况会组织集中辅导,不能办理免听。
第四条 重修的课程,不与其他课程上课冲突时不能办理免听。
第五条 重修的课程,因上课时间与其他课程冲突申请免听的,必须完成任课教师指定的自学内容、作业、阶段测验、答疑、设计和规定的课程实践等学习任务。
第六条 已办理免听的课程,学生在完成任课教师要求的学习任务后,具有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未完成要求的,不具有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同时该学生失去对任课教师的评价资格。
第七条 申请免听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学生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免听审批单,填写免听理由后交任课教师审批,审批同意的学生可以免听课程。
2.任课教师必须给同意免听的学生填写学生应完成的学习环节书面要求,明确自学内容、作业和答疑等要求。
3.结课前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完成要求情况确定是否取消考核资格,并将意见填入审批单,随该课程的结课考核试卷一起归档保存。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关免听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