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与“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4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请报名的同学于10月27日前到学院教学科王勇老师处报名。 教学科 10.14
关于组织参与“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大学生重外语轻母语,在高校已是一个普遍现象,母语运用中错别字多、用词不当、语法不通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学生的语言文字基本功不够扎实,这一问题已得到教育部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组织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函》,以及国家语委的参赛邀请函,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此次活动。
大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参赛对象:北京交通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时间安排:
1.2009年10月13日-10月28日,组织报名;
2.10月29日,各学院上交报名表及答题材料工本费至人文学院,报名表见附件;
3.11月2日-12月28日,下发答题材料,参赛学生答题;
4.12月28日、29日,各学院回收答卷,交到人文学院教学科;
5.2010年1月1日-2月28日,专家评选;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研讨交流,召开颁奖大会。
参赛办法:
1.专家撰写辅导教材并出题,刊登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杂志2009年增刊上,作为大赛的答题材料。
2.各学院统计参赛人数,并收取每位参赛同学12元作为答题材料的工本费,并随报名表一并交人文学院教学科。
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编辑部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09年10月13日
附件: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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